鋼結構設計的耐火極限確定后,當設計厚度和型式檢驗報告或型式試驗報告載明的厚度不一致時,應該怎么辦?
2025-01-07 15:35:48
a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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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guī)范》(GB 51249-2017)規(guī)定,有防火要求的鋼結構應按結構耐火承載力極限狀態(tài)進行耐火驗算,根據(jù)計算給出防火涂料厚度,并給出三種方法:耐火極限法、承載力法、臨界溫度法。一句話,鋼結構防火涂料厚度得按防火計算?!朵摻Y構防火涂料應用技術規(guī)程》(T/CECS 24-2020)3.1.6 條文解釋:工程實踐中,有的設計單位既規(guī)定了構件的耐火極限,又規(guī)定了涂層的厚度,這是不恰當?shù)?。對于同樣的耐火極限,當設計厚度和型式檢驗報告或型式試驗報告載明的厚度不一致時,應將型式檢驗報告或型式試驗報告載明的厚度作為能夠滿足鋼結構防火要求的防火涂層厚度。一句話,鋼結構防火涂料厚度得按型式檢驗報告。防火涂料厚度依據(jù)設計比較科學,不知道規(guī)程中為什么會直接規(guī)定按照型式檢驗報告(這種方式比較簡單,也是很多地方采用的方式)